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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槽能否挣脱18万违约金的桎梏
作者:www.yanggujob.com 来源:www.jining001.com 日期:2021-07-24 浏览

  看着网上大量的招聘信息,还有一场接一场的招聘会,对自己现在所处的公司早已生出诸多不满的王宇(化名)条件反射似的蠢蠢欲动。实际上,岁末年初正是人员跳槽最集中的时段。此时企业绩效考核结束,个人的业绩也已兑现,劳动合同到期,续签也罢,跳槽也好,个人与公司都处于主动地位,完全可以进行新的重新选择,选择在这个时候跳槽,对企业和个人而言都会损失最小。可是,王宇却有着难以言"跳"的理由:要面对18万元违约金的赔偿。

  高额违约金成牵绊

  王宇2008年通过应聘到沈阳一家公司工作,面试通过后公司与王宇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其中一项约定是如果王宇跳槽,要一次性支付18万元违约金。而就在2009年年末,另外一家公司向王宇伸出了橄榄枝,而且开出的条件和待遇比现在的单位好许多,公司地点又离家比较近,但是想到18万元的违约金,王宇犯了难。

  据了解,劳动合同违约金的问题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决。为了防止劳动者跳槽,不少用人单位都规定了高额违约金。

  违约金多少有说法

  为此,《劳动合同法》对于对违约金进行了规范,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第二十三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由此可见,只有在以上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跳槽仍要付出代价

  不过,劳动者也要为跳槽仍需付出一定代价,因为《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该公司约定的高额违约金是无效的,但王宇要在赔偿对该公司造成的损失后才可跳槽去另一家公司。